| 所在单位: | 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 项目类型: | 农、林、牧、渔业,制造业 |
| 所属领域: | 装备制造 | 技术成熟度: | 可产业化 |
| 联系人: | 林可 | 联系人电话: | 暂无 |
| 技术水平: | 其他 | 合作方式: | 其它 |
一、需求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二、需求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
1.耕前残膜回收机优化改进。使用的地膜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要求(本条例所称农田地膜,是指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80天,产品的其他指标、参数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聚乙烯吹塑农田地面覆盖薄膜),机具残膜回收率≥87%,作业速度≥6km/h,收回地膜洁净程度≥18%,工作可靠性≥95%。
2.新型耕层残膜回收机的研究与示范应用。使用的地膜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要求,工作幅宽≥2m,作业深度10-20cm,残膜回收率≥72%,工作效率≥5亩/小时,工作可靠性≥90%。
3.膜杂分离装备的研究示范应用。分离后膜中茎叶、根茬、砂土含量≤5%(可直接造粒),杂中含膜量≤1%。,可靠性≥90%,工作效率≥800kg/h。
三、预期成果形式
研发耕前残膜回收机(棉花、玉米)、新型耕层残膜回收机(棉花、玉米)样机2-3台,膜杂分离装备1-2台(套),形成耕前残膜回收、耕层残膜回收、膜杂分离技术解决方案,满足需求内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取得专利,项目成果在生产中实际应用。
四、交付条件
以上述任务列出的技术指标和成果形式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取得专利2-3项,申请发明专利应取得受理通知书;项目成果需转化,形成不少于50台的批量生产能力,在生产中实际应用,耕前残膜回收机示范作业面积≥3000亩,耕层残膜回收机示范作业面积≥2000亩,并取得机具应用成果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周期及揭榜金额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揭榜金额不超过 。
六、对揭榜方要求
揭榜方应具有独立的研发团队、配套的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实力,能按要求完成揭榜任务(具体要求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