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响应第六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新型碳材料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会议布置服务项目合作单位比选通知
消息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8-05 |
各入围供应商:
我公司现需征集一家会议布置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对第六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新型碳材料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相关项目进行会议场地设计及搭建工作,以下为项目具体情况,望各入围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
第六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新型碳材料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会议布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三、会议地点
上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5层宴会厅
四、项目完工交付及验收时间
2024年8月20日晚上进场开始布置施工,2024年 8月21日早上8点前布置施工完毕。8月21日晚项目结束后视为采购人验收合格。撤展时间拟为2024年8月21日晚上。(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最后通报时间为准)。
五、布置要求
宴会厅面积655平方米(无立柱),门厅面积250平方米,限高5.8米。除宴会厅、门厅外,酒店外围氛围另附,尺寸如下图所示:
1.本项目最高限价29.8万元;
2.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氛围布置、长廊布置,产品、成果展示区、舞台(舞美)部分、灯光设备、音响设备、直播拍摄剪辑、物料印刷、媒体宣传等现场施工及执行工作;
3.供应商需配合完成后续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及平面更换;
4.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图及清单另册提供,如有缺漏可自行补充,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总体要求
1、实施方案
供应商须编制并提交相应的《实施方案》,其内容须至少包括:
①施工流程及人员配置管理;
②施工技术及工艺;
③施工选材(含环保材料选用)情况;
④施工人员及用电安全保护措施;
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A.上述内容中的文字说明或阐述应具体、明确、可行,图片说明(若有)要求应与实施方案“①、②、③、④、⑤”中的具体文字说明或阐述能相互对应。
※B.上述“③施工选材(含环保材料选用)情况”须标明具体的使用材料及预估数量。
2、其他要求
2.1质量等级标准:
2.1.1按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方案中所设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
2.1.2要求供应商承诺:能免费按“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方案中所设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且布展施工完毕交付采购人时所达到的等级标准必须为合格或优良。
2.2售后服务:
2.2.1保修期:合同签订至会议整体拆卸工作结束止。
2.2.2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安排技术人员常驻会展现场,并全权承担维护保养、安全等责任;若故障无法修复的,应提供备用机件,若机件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备用及更换机件费用(含人工)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供应商须另页列明《设计方案》的造价明细,且造价明细的合计数必须低于最高限价。
2.4验收标准:按“2.1质量等级标准”执行。
2.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约定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等级标准至少达到合格,并确保会展期间的人、物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进行赔偿。
2.6供应商须提供“人员配置表”,逐一列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及技术人员情况;人员配置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2.6.1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及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记载的公司/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2.6.2若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及技术人员取得从/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还须附相应人员的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2.7供应商应对“施工期及交货时间”作出具体承诺,明确具体时限,承诺必须不低于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时限。
六、投标报价及结算价格的调整办法:
1.1供应商应根据比选公告,充分考虑响应及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其它风险),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出一个最合适的报价总价,该报价总价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不得改变(业主确认的设计变更或者业主要求增减工程项目造成的合同价格变化的情形除外)。
1.2结算价格的调整办法: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实施,确实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的原因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减,以采购人确认同意的书面通知为准。
(2)经采购人确定后7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A、原合同文件中已有该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按实调整变更量,单价按原合同文件中的单价;
B、原合同文件中没有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按最新的计价规范进行计量,单价按最新一期的造价信息标准×(1-10%),经双方确认后进行价款调整;
C、若上述办法中没有工程量增、减部分单价的,则由甲乙双方进行议价。
(3)设计变更经采购人确定后7天内,如成交供应商未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则采购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设计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7天内给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经确认的合同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依据。
七、其它要求
1.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1.2要求供应商在执行项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审定、建造、加工、材料、设备、施工、安装、检验、包装、运送、装卸、保险、现场调试、缺陷修复、验收、售后服务、相关许可登记办理、布展用电、网络、特装管理费、加班费、广告资源费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八、需提交的文件
1.提供项目清单和的报价清单(注明使用材料,分细项
列明单价及使用材料);
2.电子文档一份(需包含报价单及设计图,光盘、u 盘均可);
3.以上材料必须密封在一个大封套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
4.没有按本标书条款规定制作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九、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截止时间为 8月8日17:30止,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送达,逾期将视为废标;
2.递交地点:福建省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12楼1209(邮编:350000)
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上午9:00整,地点为福建省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12楼1209。
4.如对该公告有疑问,请致电以下联系人:
李晟辰 13599091091
张 越 18596780030
十、评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中选单位,综合得分相等时,以项目单价最低价原则选择合作单位。
附件1:清单(详细报价表)
附件2:设计图纸
附件3:施工图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