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印发《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提出围绕五大重点任务,努力把海丝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强大支撑。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
深化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在闽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新设一批台湾农民创业园,引进台湾农业技术及机械设备、集成推广台湾良种及其配套技术,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落实在闽台湾青年同等享有各类创业项目扶持、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各项政策。鼓励台湾青年在闽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开展两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